那一夜,禾丰大楼死了四十七个人。
之後的监定报告写得很清楚:柱子里塞了沙拉油桶和保丽龙充当混凝土,箍筋间距是规定的三倍。设计图上的十二号钢筋,实际用的是八号。
起造人是禾丰建设,负责人邱振南。
【二】
十年後,中禾地方衡平院,第七法庭。
冷气开得太强了。季衡坐在书记官席上,手指放在键盘上,看着萤幕上自己打好的判决主文草稿,一个字一个字地重读。
被告邱振南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五年。
他重读了第三遍,字还是一样。
二年。缓刑。四十七条人命。
这份草稿是审判长昨天下午交给他缮打的。季衡在打字的时候,手指停在「缓」那个字上整整一分钟,直到审判长从後面走过,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
「季书记官,」那位头发花白、说话永远慢条斯理的审判长说,「我们只看证据。你要分得清楚,什麽是你的家事,什麽是你的工作。」
季衡当然分得清楚。
为了不被认定有利害关系,这十年来他从来没有参与过这个案子。他没有阅卷,没有开庭,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这个案子从高等衡平院发回更审,再兜回中禾地院,承办的书记官刚好请了产假,人手调度表上,就这样「刚好」排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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