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帮助?你惹上官司了?该死的,谁这么无聊?”爱德华有点火了,贝丝·哈蒙这种棋痴子根本就不会惹事,艾尔玛也是老于世故,不可能犯法。
既然对方找到自己头上来,那说明事情应该还挺严重的。
“不是我!是妈妈!”
“艾尔玛?她能惹上什么官司?她,她不是你的经纪人么?她能惹上什么事情?真是活见鬼!”
“是的!”贝丝·哈蒙的语速很快,以至于爱德华很难从中分辨出她的情绪来“她这次惹上了大麻烦……他们,他们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里去?!!”
“啊!??”爱德华几乎要跳起来。
1968年的米国,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保守恐怖,精神病院的恶名也开始逐渐洗脱,成了单纯的医疗机构,而不再是政府处理“麻烦”的场所。
但眼下随随便便就把一个正常人往里送,那显然也太过分了。
爱德华能确定艾尔玛绝对是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人,对于发生这种情况自然觉得非常奇怪。
“送精神病院”是执法者常用的,用于对于对付那些法律没法下手的麻烦家伙的事情,可艾尔玛,她怎么看也不像是这路人啊。
而且肯塔基位于中东部地区,算是米国比较文明开放的区域,不是中西部或者南方那种野蛮成性私刑横飞的国度。
“这是怎么回事?你不要急,先大致给我讲一下,我看看我这里能不能帮上忙。”
随后,贝丝·哈蒙用她一贯的高语速与简洁的表达方式,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案情非常简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