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对指纹鉴定有意见。虽然是所缴获的刀具刀柄上发现了我当事人的指纹,但这只能说明这刀我当事人接触过,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拿了这刀去捅人。若是能证明捅了人,那么很荒诞,难道我现在去拿拿那刀,留下来指纹,就能说明我拿刀捅了人?显然不是!
第四,……”
吴笑天讶异起来。
想不到这万状师这一次如此多意见。
先前都是同意她当事人意见的,而这次,除了同意当事人的意见,还就每个新举的意见逐一发表了意见。
她居然记得这么多证据,还似乎很有道理的辩驳着。
这记忆力,这论辩能力,吴笑天有点自惭不如了。
自己连记录尚且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人家是口才如同机关枪连发,一开不可收拾。
关键是,说的每一个地方,似乎都有道理。
至于你觉得不对劲,也有几分言之成理。
吴笑天抄写证据目录,想要接着记录这人犯及状师的意见,却是发现,状师的长篇大论,他记得后面,忘了前面。
吴笑天忽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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