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成立犯罪,除了客观上该当构成要件,且无阻却违法事由,还必
须具备有责X,也就是这个行为是可非难的。若任何人在这个情状下,都不得已
会选择违背法律的行为,我们就说他无『期待可能X』。
也就是说构成要件和阻却违法事由偏重在客观上的审查,但有责X是偏观
上面讨论的。
例如紧急避难就有『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的两种。
如果为了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而侵害他人的身T,可以张紧急避难,但为
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某些学者认为不能阻却违法,但能以无期
待可能X来阻却责任。」
「我国刑法从第16条规定到第2o条都是关于责任的规定,可见责任对于
一个人在论罪科刑上的重要X;相关规定这么多,也显示出『责任因何而来』的
正当X是多么模煳。
为什么某些情况下要他负责?哪些情况不用负责?哪些人要负责?哪些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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