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九)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的陈湘宜老师,下半身一袭白Se牛仔K,上半身则穿着短到不行的黑Se
细肩带上衣,还俏P地露出一节目测估计不超过24吋的小蛮腰,把以往常扎的
马尾放下,飘逸,看起来十分X感。
「上次我们粗略提过客观构成要件,也提到了不成文的部份─因果关係;刑
法学的领域,在判断犯罪是否成立最重要的,莫过于观构成要件─故意和过失
的概念;刑法总则,法典上只简单在第13、14条叙明: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
,或是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不违背其本意,为故意;过失则只规定:按其情节应
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为过失,或是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以过
失论。」
我专心地盯着老师,除了确定她是陈湘宜、并不是变T痴nv陈香仪外,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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