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步走入军需库,凌云却发现十一区的很多武器居然都是国际上最尖端的!
只不过是想了想,凌云就已经了然,米国不但捏住了红国的卵蛋(台*湾),却仍然不放心,知道十一区与天朝的血仇,以大价格把高科技的尖端武器卖给了十一区:反正十一区的舰队和远程武器(导弹等)已经被限制,卖给他们些枪让他们去对付红国把,反正没有船与制空权的十一区是打不到米国头上来的。
翻了半天才找到一把沙漠之鹰,上了膛,也不管其他,直接对着自己的手臂来了一枪。
凌云这可没有疯,他只不过是在测试枪的能力还有他自己的能力罢了。
现在的凌云算是S级能力者,在他不用COS的能力下,利用100的强化系能力和一名S级的武者对拼自信是不落下风的。
而现在凌云就以自己作为标准,来测试一下到底需要什么钱才能给自己造成伤害。
事实证明,沙漠之鹰这种威力强大却不适合群体装备的大口径大威力的手枪在凌云,也就是S级强者面前,完全就是一把玩具。只不过是60强化的皮肤被沙漠之鹰在零距离打击下居然也只是凹进去了一点,出现了一个红红的点而已,就好像被蚊叮过一般那么大的点。
无奈的摇头,扔掉了沙漠之鹰,建起了一把M16,对着自己的手臂又是一梭弹,却仍然如同刚才一般,只是带起一连串的红斑,却只不过几分钟便已经消除了。
最后,凌云把目光放在了狙击步枪上,然后在那一堆的狙击器材和反狙击器材,找到了一把大家伙:西蒙诺夫PTRS反坦克步枪!
也就是《双的流星》,某位红发的小萝莉拿着的那把东西……
PS:最近迷上了《混在三国当军阀》,看得有些入迷,更新的事情抱歉。
PS1:明天一章番外,不是承诺,是必定。
PS2:那么,**来了……
PS3:话说这本书沦落到要吃低保的地步,确实是对在下尊严的一个严重挑战,表示想要完本,却不会潦草的……至少在下的尊严不会让在下潦草的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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