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者开始养育马匹耕牛,堆积肥料,能够种植各种作物配合泗上的工商业发展;贫者经营不善,稍微出现点意外就难以维持,最终卖掉了自己的土地。
一部分富者拥有数百亩的土地,开始雇佣农工劳作。
贫者要么成为雇工,要么逃亡泗上。短短七八年时间,虽然不至于过于严重,但是痕迹已经非常明显。
这两种模式,都是泗上默许的,甚至是支持的。
一方面不用担心不稳定因素,泗上的执政能力和财政能力,哪怕工商业没有发展,也足以消化掉这些人口开垦新的土地。
另一方面,泗上工商业的急速发展需要原材料、需要粮食、需要人口做工。
尤其是伴随着这七年的扩军备战,工商业发展更为迅速。棉布纺织、木料加工、造船、油料、漆皮等和扩军备战息息相关的行业发展极为迅速,利润极大,到处都缺人。
然而泗上的村社作为稳定的兵员,政策是不允许出现宋国的这种情况的,泗上人口三十年不算迁徙逃亡而来的,自然增长也远超从前,可仍旧难以弥补这么大的用工缺口。
再加上政策倾斜保护泗上村社的稳定,更不可能从本地获取大量的廉价人口。
经过七年前的同义会之后,也确定了“乐土”的阶段X发展的道义,使得这两种模式都算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尝试。
这种尝试对泗上有利,但是对于那些失去土地逃亡的贫苦农夫而言,自然无利。
春秋时代的村社传统和井田制思想残余,在一些失地者那里颇有些回流反动的意思。
譬如村社土地不能买卖、人Si之后重新授田、村社自治之类的思cHa0,也开始有所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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