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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大与小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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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当然有别的解释,而且解释起来更为直白流血肮脏脓疮,可是孟胜在这里要捧费国的国君,用这种虚指,提出一个把费国国君架在火上烤的概念:国的存在是为了民众得利。

        国君自然不会接受这种说法,没关系,民众接受了就行。

        众人已经开始思索,为什么要有国,凡事总有意义,就像是墨家这些年说的寻求天志本源一样,总有原因,那么天下列国的存在,难道就没有原因吗?

        孟胜又道:“上古之时,人们选择贤能的人,立之为天。立了天之后,认为他的力量还不够,因而又选择天下贤能的人,把他们立为三公。天、三公已立,又认为天下地域广大,他们对于远方异邦的人民以及是非利害的辨别,还不能一一了解,所以又把天下划为万国,然后设立诸侯国君。”

        “究其根源,也就是为了趋利避害,顺从人的本性,而用理性选择了最好的结果。我失去了一条手指,但却避免了被猛虎吃掉,这看似还是丢了手指,但小害与大害相较,若只能取其一,小害便是利。”

        “既然国君诸侯,是为了让民众得利、避害,那么……以往他们不能够变革,是因为各家的学说都没有了解到天志与万物的根源。”

        “现在墨家了解了,并且给出了建议,可以使得民众得利,作为为民众趋利避害而存在的国君,又怎么会不答应呢?”

        这是一个完整的推论,孟胜冲着民众呼喊道:“让人得利的日,可能就要到来。欢呼吧,费国的民众!”

        他最后的呼喊,引爆了民众的激情,听起来好有道理的论证,本身人们就愿意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东西。

        可是,在一旁听着的徐弱,却听出了这背后隐藏的杀机。

        按照这个推论推理下去,国君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为了利一国之民。如果……不能利呢?国君的合法性,从墨家的上古不同义的说法去推论,得出的唯一结果就是……不能够利民的国君,是不合法的国君。

        这是个可怕的推论,可怕到隐藏在民众的希望与激情之后,一旦破灭就会被推论出来的东西。

        墨家还没有直接反对国君的存在,但是却已经开始掌握“国君”是否合乎法理的另一种解释权——不在于周天的分封与否,而在于是否能够利于国民利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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