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穿着破烂衣衫的农人藏在草丛里,小心地观望着后面的情况,听到后面轻轻响起的狗吠声,吓得一个婴孩张嘴要哭,母亲的沾满灰尘汗水的黑手牢牢地压在婴孩的嘴上,生怕哭叫出来。
孩被憋的不住地蹬腿摇头,可是母亲的手终究没有松开。
做母亲的哪有不心疼孩的,只是若是这时候哭出来,自己这十几人的逃亡就全完了。
被抓回去,要把领头的处以“劓刑”,割掉鼻,而其余人则要被割掉耳朵。
若是逃亡的人数太多,还可能被杀,至于杀不杀,那就是贵族的一句话,并无铭规定,因为《禁亡令》规定贵族有权加重处置情节严重的封地农人。
之所以采用割耳朵这样的惩罚,因为剁脚趾的刑罚会影响干活。
割掉耳朵,倒也没什么,又不是死。
可是,都已经逃亡到了这里,距离泇水只有几里路了,若是这时候被抓回去,那真是死都不甘心啊。
做封地农夫的日过了数百年,其实早已习惯。
曾经要为主人捕猎、砍柴、窖冰、割草、种地、纺织……做完了这些“公事”之后,才能够回到自己的小屋做自己的事。
农奴不是奴隶。
农奴有自己的生产工具,也有小块的土地,贵族拿走的不是奴隶那样的全部劳动,而是拿走了农奴的劳役,让农奴依靠自己的小块土地养活自己。
饶是如此,即便数百年很多人早已习惯,但是如《硕鼠》之类的歌曲一直在农夫口传唱,也常有逃亡的人。
只不过原来工具简单,产量低下,逃亡之后的日也不好过,但毕竟比以前好些。这正是孔于泰山见老妪所发的那句“苛政猛于虎”感慨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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