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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变革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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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换地之后,新都城附近的土地已经没有大贵族,于是将附近的数百里土地置三县。

        编户齐民,统计人口,统计了土地的数量,将直辖的土地分为三县,率先在这三个不会和贵族矛盾冲突的地方进行变法。

        统计了人口和耕地数量后,利用税收马匹,从墨家这边购买了大量的铁制农具。

        三个县所有的土地,都是归属于秦君所有,于是重新授田,以每户授田大亩百亩的数量进行分配。

        那些已有的耕地,先不配发的铁器。

        那些授田不足需要垦荒的土地,配发铁器。

        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私人私户,但是严禁买卖,而秦君的身份,也就相当于从秦君变为了三县唯一的大地主。

        每户分了土地之后,将赋税直接缴纳给秦君,收取一,用一税程度进行积累。

        虽然一税挺多,但是相对于之前贵族封地的层层盘剥,民众竟然欣喜万分,以为善政。

        以重税遏制商人,实行秦君垄断工商业的政策,利用和义渠等西羌的贸易交换垄断,积累财富的同时,让商人不能够积累财富,将财富集在秦君手。

        按照户口分配土地,因为正常人口的话,一户人耕种百亩土地已经是极限,没有动力也没有精力开垦更多。

        大肆打压商人,土地不能买卖,开垦更多的土地也没有意义,加上按照户口人数征收人头累进税的政策,逼迫分家,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可以保证“依靠农业开垦的原始积累”不可能完成。

        严禁迁徙变业,颁布《逃亡法》,任何逃亡到山林的人一旦抓获,立刻贬为奴隶,实行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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