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天”就变得有趣了。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换种说法,是不是可以认为“民之所欲,天之所志”呢?
若天志是永恒的,那么在人类出现之前,或者说在百人百义的年代“天志”这个东西就存在,只不过人们没有发现,而墨家总结了出来。
若天志不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倘若这天下没有人,那么就没有关于“制度”的天志。但一样,只要拥有理性和说知推理之术,一样可以总结出来。
这样的话,天有没有、是否存在,其意义不大。存在可以得知天志,不存在亦能推出天志,而“民之所欲即为天之所志”,“民为天之主”,那么一个完全不干涉人的社会的天……就变得毫无意义。
有,或没有,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这天的概念,也就只存在于“辩辞”之。
当一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感触不到、对人无影响、也无法测量触摸的时候,那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当想明白了这个关键之处,索卢参只觉眼前豁然开朗,这个困扰了月余的难题,一瞬间迎刃而解。
那些之前不能够理解的话,在想清楚这一点之后,也瞬间变得清晰。
索卢参心想,是的,民乃神之主,民之所欲即为天之所志,那么之前自己不明白的那些东西也都变得合理了。
这个民,是“兼”民,是万民的代称。
每个人的需求都能满足,便是万民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也就是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但每个人的需求想要满足,又不能够依靠每个人为了自己的需求破坏别人的利益,因为损害的一个人的利益,这个“民”的概念便不完全。
就像是索卢参在这十年一直没有想明白的“非乐”,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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