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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八笔吏书贱体字(下)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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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道:“先生,我在村社半年,最聪慧的孩认识了百五十字、会写七十字。”

        “了不起!”

        墨大声称赞,毫不吝啬。

        半年时间,聪慧的孩竟然能认识百字,可谓难得。也可以证明这东西学习起来确实比他所熟悉的那些字容易。

        墨者之很多人化水平不高,学那些竹简上的字,可谓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学了数年仍旧不过认得百余字,写字的时候还是会写错、或多或少。

        此时已经有墨,但是写字还是用蘸签。

        毛笔当然不是传说蒙恬做出的,但最早出土的物也要到战国后期的古墓,此时距离三家分晋正式战国尚有两三年,主流书写还是用蘸签。

        适用之前的兔毛曾做过几支小毛笔,用来教人蘸水在石板上写字。

        此时让墨稍等,自己去村社房拿出那两支简单的木头和兔毛做成的粗制滥造毛笔,拿出了教孩写字用的河冲刷平整的小石板。

        将石板和毛笔递给墨后,稍微解释了一下。

        墨心道:“《诗》曾说,未雨绸缪。适就是这样的人啊。他说的草木之帛,此时我还未看到,他也没有做出。但他做出的毛笔,难道不就是为了《乐土》所唱的草木之帛吗?”

        此时没有纸,但是有丝帛。

        在丝帛上写字,这毛笔定然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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