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说这条路显然说着没多大兴致,因为他能感觉到他和这条路会很有缘,而且很有渊源。
所以他发挥了他很大的灵感,动用了很大的智慧,给这条路起了个名字,名字他很喜欢,且Ai到无法自拔,这条路的名字叫“婆娑路”。
他很佩服他的宽达,一种很难形容他是巨人形象的宽达。如果婆娑路不是路,而taMadE是世界,那么他想他自己叫不想这个名字算是叫对了。
在他的想象中,婆娑路走到头会必经很多妖魔鬼怪,混蛋禽兽,他不惧怕是因为他不说他惧怕,对于这些他甚是熟悉。
若不然那猪圈里的猪,早就不叫猪,该叫猪八戒了。
八戒也是个好名,但它还是稍逊于不想,毕竟他是无数,它是有数。
婆娑路会分十个地界,他每到一个地界,不是洗礼,不是剥皮,不是安渡,更不是受难。
他只是看看,看那么一眼,毫无意义。他算着他自己还能活的时间,不错的话,三百天。
如果他存一丝侥幸,他可能会算成三百零一天。遗憾的是,他从不侥幸。
划分清楚了,计算明白了,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点毛毛事儿了,真的是很渺小。
那些整日高呼自己功高于天的垃圾玩意儿,真的是够不可回收垃圾的标准的。
据推算,此时他再走一步,就必须是十个地界的第一个地界了,这个地界叫Pa0,冯点Pa0的Pa0,Pa0火连天的Pa0,绝不会是打Pa0的Pa0。
虽说这个Pa0更像是打Pa0的那个Pa0,他忽然想起不希望以前说过的一句话,他胖,但他不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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