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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映照之术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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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映照之术’,并非是指照镜子,或者说是提灯照映,而是针对人实施术法的时候,施法者会以另一种事物作为参照,或是干脆用以作为直接的工具。

        举个最易解读的例子——巫毒娃娃。

        对一个草扎或者结绳编制的人偶施以邪咒,往人偶身上扎针或者施加别的邪力。人偶相对应的人,就会受到相同的伤害,甚至被施邪咒着予以控制其行动。

        除此之外,对于映照之术印象最为深刻的,反倒是瞎子曾给我讲过的一件事。

        一个赌徒被追债走投无路不得已躲进深山,无意间进入一座破败古庙。更是机缘巧合,发现那早已没了灯油的油灯纸捻上,竟记载有玄秘术法。

        依照此法,可将魂魄与肉身分离,附着于其他事物上。那附魂之物,便如他本人一般可以自由行动。

        即便此物被毁,神魂也会在第一时间回到本体,所以对施术者本人可说是毫无损害。

        赌徒本就是心术不正劣性难改之辈,因为平日被酒色掏空,再加上逃债期间没有过正经吃喝。体虚力衰,不能捕捉活物。

        俗话说贼生飞智,他竟拆了铺垫房顶的禾秸雨草,扎了个和真人一般大小的草人,还将庙中所供神像本就残破不堪的袍服剥下来给草人穿上。

        于是乎,此一来,山外村镇上一过子夜便不安宁起来。

        许多人都说见到一个身着破袍的草人夜奔,甚至登堂入室,劫掠财物。

        百姓见邪生怯,都不敢反抗。

        那赌徒凭借邪术草人掠夺了诸多财富,但却人心不足,欲壑难填。

        因为草人就好比他的分身,他身在山中古庙,草人出山所见所闻,就犹如他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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