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转过身,俊脸含着笑:“我是随时都会死的人,只要金不需要我了,就会把我吸收掉,或者直接就毁灭掉。我当然及时行乐,只要她们愿意,我不会怕累、怕麻烦的。”
虽然很无耻,但想到约翰作为工具存在,比她更有可能消失。何凝烟没再说什么。
约翰对着笑眯眯地:“要不你也试试,第一次可能扭捏点,以后你会爱上这个感觉的。”
何凝烟牙缝里挤出二个字:“去死!”
吃完后,她去玫瑰园喂小松鼠。
小松鼠很是可爱,特别喜欢看到它小爪子抱着松子和瓜子仁往嘴里送的样子。
约翰坐在一旁,瞭望四周:“金也特别喜欢玫瑰园,有时站在那里,一站就是半天。特别是你前身死了以后!”
何凝烟又给了松鼠一粒松子:“她怎么死的?”
“要弄死一个人还不简单?”约翰坐在石凳上,身体靠在小亭的柱子上:“手指一点,肉身就没了,芯片捏碎就行了!但她是被拉走的,等金追过去时,已经死了。金犹豫了很久,才把她的芯片销毁,但她的基因还是被利用了。”
前身已经失去了作用,因为金知道有她的存在,而她才是命里注定的女人。如果前身不永远消失,基因就可能被利用,而且身为同样要强的女人,知道金更爱的是另外一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是第二代克隆体,也会痛苦。
有时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了,却要痛苦地活着。
金的做法,她很理解。但捏碎前身的芯片时,金一定也是煎熬着的。
约翰也是长长叹气,带着惆怅:“其实不用为她感到可惜,她和金在一起时,很幸福。克隆你和其他克隆体时,却没有保存这段记忆,否则的话,你们都会爱金。”
那是一片黑暗代替了即将发生的甜蜜,她重新被推入起点,从零开始的过关。这些事仿佛就在眼前,又仿佛过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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