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虽然在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资历最深的一个,也只能勉强胜过约翰而已。可约翰只是金的一部分,到底这部分占的比例多少,谁都不知道。
但七百年、一千年后,查尔斯才找到何凝烟,那又是什么样的情况?
所以那些管理员根本不着急,金却派出了约翰,将科技传授给了查尔斯。对于一个敌人、还是情敌,哪个神志清晰的人,会送给对手运输用的汽车飞机?更何况送的可不是汽车飞机,是一百架飞机都比不上的极为高科技东西。
这就是何凝烟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后来漏出来时,约翰的表现。。。
约翰镇定自若:“死前给我一个理由。我打算多活几天,等到最后二天给你的老情人所有他想要的。”
“就因为这样,你必须死。”何凝烟枪指着约翰的脑袋。
约翰一下就明白了,猛然笑了:“你果然是个聪明的女人,女人太聪明,真让人头疼。”
。。。
证明她的猜想是正确的,约翰过来的目地,第一是消灭查尔斯。可查尔斯已经相当成熟,以约翰的能力,没办法杀死查尔斯了。
没办法杀死怎么办?那么就第二个办法,给查尔斯工具,送查尔斯去见金,时间越快,查尔斯死得也越快!
而且还能卖一个人情给查尔斯,毕竟是金送的大礼包,和管理员无关。如果查尔斯看到何凝烟吃好喝好、照顾得妥妥当当,指不定愿意领着元身回去,而元身才是查尔斯的真爱。
这样问题解决,大家各自过着舒舒服服的日,不是皆大欢喜?
至于管理员阶层,又一次的为金做了嫁衣。原本将元身改良了一回,肤质变好了,人变得有点楚楚可怜般的虚弱,让人怜爱。金想通后,收下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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