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识转头,看到一只灰褐色的小麻雀小爪抓在公园的椅背上,叼着一片奇怪的东西,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盯着自己。
这只还不到他的拳头大,阿飘本能地咽了咽口水,第一个念头是,好像肉不是很多。
大概阿飘的眼神有些发绿,这只灰麻雀不高兴地将嘴里的东西扔到他的推上,一拍翅膀,飞走了。
这是什么?
阿飘捡起这张看起来像一片大的玩意,借着公园路灯的灯光,细细查看。
这是一封信!
流浪儿阿飘惊呆了!
一封写给他的信?
阿飘是识字的。
阿飘在老家的时候,念过四年小学,比起充满暴力谩骂的养父母家,他更喜欢学校。虽然他是老师眼的顽劣学生,同学心里避之不及的坏分,但早有离家出走决心的阿飘,却是将老师的教授的汉字和数学,尽可能的记下来。
流浪三年,这些字他并没有忘记,还会时不时念着街边的招牌,路边的传单,温故复习。
“亲爱的阿飘,恭喜你获得植物宝宝园夜晚居住权,请在每天晚上七点之后,到河岸公园大榕树下报道。署名:最最亲爱的兰妮小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