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西门吹雪着实惊讶,没想到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果然厉害,连他的剑也夹得住。没错,西门吹雪从见到陆小凤起,便知道了他的身份,毕竟陆小凤的胡子很好认,所以他故意出剑,也是想见识一番灵犀一指。
西门吹雪一年只出四次门,每回只杀一个人,皆是该杀之人。尽管杀人之事在外颇有争议,但有一点很明确,西门吹雪有自己的消息网。万梅山庄的产业很庞大,山庄的财富甚至不b江南花家逊sE,然而西门吹雪时年不过十四,家中又无长辈,这座万梅山庄亦是突然就出现了,不少人都猜测万梅山庄有何背景呢。
如今的陆小凤算是初入江湖,虽说名声尚且不显,但此人X情风流,好交朋友,又十分聪敏,且最能和麻烦事缠在一起。万梅山庄搜集江湖消息,自然不会漏掉此人,西门吹雪便知他的绝技灵犀一指。
“好一个灵犀一指!”西门吹雪收了剑:“既然你喜欢喝酒,何必偷偷m0m0,我请你喝。”
陆小凤当即一喜,一点儿没有刚刚经历了生Si一线的后怕和紧张,欢喜又自来熟的去厅中落座,打开酒坛子灌了一气梅花酒,连连赞好。又把目光落在桃朔白身上,十分好奇的问道:“我以为西门庄主X情冰冷,原来也喜欢与友人小宴对饮,恕我陆小凤孤陋寡闻,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桃朔白,不算江湖人。”
陆小凤一笑,十分爽朗,又m0了m0宝贝胡子,说道:“今日能和西门庄主桃公子一同喝酒,真是有缘分,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往后都是朋友。我陆小凤除了喜欢喝酒,最喜欢的就是交朋友了。”
桃朔白道:“我以为陆小凤喜欢麻烦。”
陆小凤诧异看他:“原来桃公子听说过我?哈哈,我可不喜欢麻烦,是麻烦喜欢来找我。”
如今的陆小凤正值年轻气盛,对于闯荡江湖兴趣正浓,对于自己声名远播也颇有几分得意。尽管嘴里说不喜欢麻烦,可实际上恰恰相反,他最热衷于解谜题,而谜题恰恰都隐藏在麻烦之中。他又喜欢喝酒,又喜欢美人,朋友都说他是个风流浪子,实则他的愿望是做个侠探!
陆小凤得了西门吹雪的准许,当真一点儿没客气,痛痛快快的喝了个饱。
陆小凤是个像风一样的浪子,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哪怕他对两个新认识的朋友十分感兴趣,更对万梅山庄的桃花酿感兴趣,但半个月一过,他终于过足了瘾,临走还顺了一坛子梅花酒。
桃朔白留在万梅山庄住了一个冬天,欣赏了山庄的梅花盛景,春暖花开之时,便告辞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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