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的。
这是他那次在我们家住的时候穿的,夏天吗,他第一天穿的是衬衣,第二天走的是我给他买的T恤,给他买一件T恤就要花上千块钱,他第二天就穿着这件T恤走了,衬衣放在我们家,我猜测,他可能是忘了,不过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衬衣,男人们随身穿的颜色,他向来爱黑色和灰色,所以,白色的可能不是很喜欢吧,以后也就忘了,我都给他洗好了,想下次给他的,可是总忘,后来竟然被我带到扬州来了。
就像这次,又被我带到北京来了。
我有时候洗完澡会穿上他的这件衬衣,当初他抱着我的温暖,再次萦绕心间,他不在了,温暖是衬衫给我的,睹物思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虽然我不用睹物,随时都能够想起他来。
我的唇边有了一丝苦笑,我去洗了澡,长途的跋涉毕竟很疲惫,洗个热水澡真的真的好舒服。
洗了澡,我就穿上他的这件衬衣,下面穿着内裤,站在窗边,他个高,衣服正好把我整个人都包住,仿若他的怀抱。
久违了,北京。
好久不见!
我此生已经不属于你。
这是二十五层,眺望北京城很好,窗外,万千灯火,闪耀着静谧的光辉,曾经,我在这里,上学,回宿舍,和周驭结婚,住地下室,碰见了那个人,他带我走出了人生最阴霾的阶段,给了我最华美,最灿烂的一段人生。
大概我本来就应该属于不堪的人生吧,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我权当是偷来的。
我正看着窗外的霓虹出神,忽然间我的门开了一下,有一个男人的影出现在了门口,因为房间里灯很亮,所以,窗户上的影非常模糊,我看不清楚是谁,只能看到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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