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 这任务要人命哦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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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怒展开手那张纸,想看看让自己差点损失10大洋的东西到底写些什么。

        通缉令?

        上面是一个年男人的照片,秃顶,左脸有颗痣,双下巴……我靠,这么多特征还敢当通缉犯,够牛。

        再看下面,郭怒的眼睛顿时变成了“¥¥”,提供确切情报者三万人民币啊。提供情报就三万了,要是老把他逮住了,够咱拉多少车哦。

        “滴,E级任务触发,抓捕林大海,期限15天。任务奖励经验值500点,神币100点,任务失败,扣除神币50点。由于任务达到E级,玩家无条件接受。任务开始。”

        扣除神币50点,老现在就2点,扣了不就负48点吗,神币成负值会被系统判定为死亡的。我晕,还15天完成,别说抓到,能不能找到还是个问题。

        死定了!料理后事吧。

        到回收站和那老板砍了半天价,赚了一百三十块七毛钱。然后回家拿起存折和前连天捡来的衣服来到邮局,把家当全寄到了小妹那里去,总算是轻松了许多。

        然后就是骑着车满大街的找通缉犯,郭怒额头上汗水直流,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急的。查了下所谓的“宝典”,无威胁的任务NPC为黄色,其他按其危险级别变为蓝色,红色和黑色,任务BOSS与其属性无关,为暗金色。也就是说,按照这个任务的级别,林大海的名字应该是蓝色的,这样就好认些了。

        不过通缉犯没事会出来逛街吗?

        从午逛到晚上,郭怒累得个半死,连根毛都没发现,无奈的蹬着车回家。半天就这样过去了啊,我的生命只剩下14天半了。咱还是处男,要不赶紧找个鸡破了?不过钱都寄给小妹了,身上只有百来块钱,要是都拿去找鸡,那不用等到半个月,一星期就饿死。

        来到新安街的时候已经快凌晨1点了。街上黑漆漆的,两旁的路灯早就不知被哪家的小孩用弹弓打坏了。听说这条街最近治安不好,郭怒身上的钱可是保命的,被抢了可划不来,于是脚下赶紧又使了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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