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我竖起三根手指,「第一,公事归公事,不准趁机翻二十年的旧帐。」
「第二呢。」
「第二,你请的咖啡我照喝,但那不代表什麽。」
「第三?」
我顿了一下。第三条我本来没想好,可是话已经说到这里,总得有个第三。
「第三,」我说,「不准擅自替我决定事情。有什麽打算,先跟我说。」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窗外的雨哗啦哗啦。
「第三条,」他慢吞吞地说,「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必须。」
「宋知夏,」他把原子笔搁下,那双眼睛在Y雨天的光线里显得很深,「有些事情,我先做完,再跟你说,是因为——说了,你会拦我。」
「所以你打算先斩後奏。」
「我打算,」他一字一字,「把事情办成,然後全部跟你说。一件都不留。」
那一刻我没有听懂那句话里的重量。我只当那是他惯常的、慢半拍的嘴y。
「成交。」我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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