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棠想了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企图侵占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许劲松会以此做文章?
但这是不可能的,高女士没有在许氏集团担任任何职务,而且财务状况几乎完全依靠许劲松,即便想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可能做到。
至于伪造债务,那更是自杀行为。”
“除了你说的这5种情况之外,应该还有3条酌情分配财产的条款吧?
其中的第一条,‘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这里的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毒等恶习。
4婚外性行为等其它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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