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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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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在球场上完成了重伤害未遂的犯行,我忐忑不安地以时速80公里以上的速率脱离案发现场;重伤害既遂的老师更扯,从民雄工业区回到省道的三个转角,老师的银色奥迪在每个转角无不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回想高一的基础物理,我想在车内的老师一定是随着惯性让那束马尾和嫩乳左摇右甩吧。

        回到省道后我的手机随即响起,正在逃亡的我皱起眉头看了一眼,希望不要是派出所打来的,事实证明我杞人忧天,是陈湘宜老师,她说时间还早,要我过去没什么人的嘉大民雄校区继续练球。

        “咦?老师,我球还在喔?”我以为她一边踢爆人家蛋蛋,也同时把球丢到人家脸上,这样才是“实质竞合”啊。

        “他的脸把球弹回来了,我就顺手带过来。”老师忍住笑意说。

        “老师,我们要不要去自首?刑法62条规定:‘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减轻其刑。但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要是被抓到的话,踢爆蛋蛋属于减损生殖机能,是重伤害罪,自首还有减刑机会。”我好怕我的人生就毁在老师的教唆犯罪之下,在想说要不要干脆去自首。

        “阿呆喔,附近没有监视器啦,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啦。”老师毫无罪恶感地道。

        其实说起来她比较需要担心,因为我还有义愤重伤害作为“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可以减轻罪责。

        同样一个伤害行为,虽然同时该当刑法278条重伤害罪和刑法279条的义愤重伤害罪,但279条只有两年以下的刑责,是属于减轻的特别关系,我可以说是因为我的大学教授被调戏,我当场基于维护公义才感到愤怒;老师自己是受害人,报仇当然是基于私忿,要主张这一条适用的难度会比我高一点。

        到了篮球场,看到香汗淋漓的老师,我的心中竟然是先浮现她无奈夹在两个菲劳中遭受性骚扰的画面,臀部的磨蹭、胸部的遇袭虽然当下带给我的是愤怒和震惊;但事后回想起来,不知怎么回事,我竟然在怜惜之外还带着一点兴奋,毕竟这证明了老师的样貌、身材无一不是让人甘冒犯罪的代价也要染指的。然而,目前为止,我知道至少到目前为止,老师还没有在我面前被其他人进入过她的身体。

        老师和我仿佛没事般地继续练习投篮,只是有几球明明就在我眼前,她也要抢先一步在我面前用她的屁屁顶我一下再去拿球。

        “来,练一下背框单打。”老师要我背对着她持球进攻,于是我拿着球,然后马上就感觉到背后卡位的感觉跟实战差太多了,第一,我的对手没有体型那么单薄的;第二,我的对手没有那么大的胸部。

        老师虽然不是巨乳,但是号称C罩杯的椒乳紧贴在我背上,想忽视都没办法,况且老师现在和我紧贴的状态似乎已经超过卡位的必须程度。我双手持球,比我矮上十公分又半蹲防守的老师双手从我胁下穿过,一副想要抢球的样子,藉此把胸部和我身体贴得更紧,但我认为她只是想藉由我的身体和味道冲淡她刚刚被吃豆腐的记忆,尤其是我看了她的脸颊,明明刚刚休息过了,却还是一副红扑扑的,活像要求欢的模样!我随随便便就过了她,上篮得手。

        离篮球场不到50公尺就是嘉大民雄校区的运动场,现在接近黄昏,虽然打篮球的人不多,尤其是我这个独立的全场,只有我和老师在练投篮,再过去的几个并排的全场才有人在斗牛;但是运动场上跑步和散步的人可不少,其中也有不少附近居民。

        后来不管是勾射还是上篮,我总觉得她的防守姿势心不在焉,总是先观望一下运动场那边,活像个实施犯罪前观察作案现场的三流小偷,我看她一副另有所图的模样,更是打蛇随棍上地一步步地配合她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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