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躺在他肚子上的我的“为什么想换称呼呢?”的问题,未婚夫用一种无奈而有些微弱的声音说:叫久了会感觉很像fg。
我:?
8.
啊,原来如此!
毕竟,作为也许终其一生都无法合法结婚的两个人来说,「婚姻」应该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概念。等到我们成功地向更多家人出柜、并且举办婚礼之后,已经是很多年过去了吧。
持续三年以上的「未婚夫」在里就是被抢婚的男三号呢!!
9.
所以虽然还是很想与他结婚,但是从现在开始,还是把他称呼为「男朋友」好了。
10.
说是这么说。
昨天躺在床上,突然半夜想起他来,然后抱着枕头笑得嘴都差点裂开:诶嘿嘿嘿嘿嘿我有未婚夫了诶,这可不是谁都有的——
11.
很欠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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