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为一个签约作者,竟然拿自己的恋爱日记来当连载,这纯粹就是来混更新的吧!?”
看到这篇文会有这样的想法吗?
2.
是啦,我就是希望自己摸鱼的产物也可以成为作品啦!
所以会给我投周票吗??
3.
咳咳。
大家好,这是珍君与他的未婚夫的故事。
4.
我会称呼恋人为“未婚夫”,既因为他确实就是我意向中的结婚对象,也因为已经见过家长了。最重要的是,如果不与他结婚的话我一定会很苦恼,所以索性就用这个关系套牢双方吧。
嗯?什么?那如果实际上没有那么喜欢的话怎么办?
这就是我写这篇日记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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