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于陶然还告了方明家暴……
“我没有直接证据。”她可怜巴巴。“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我没法自证。”
嗯,这一条,就是妄加之罪。
怎么了?
想故事里的方明不也是在法庭上栽赃唐然私生活混乱,让她百口莫辩吗?
这一次,轮到陶然反其道栽赃之。
她当然知道这一条不能给方明定罪,但她拥有“民心”,就能让他进一步身败名裂。可以让他接受民众的“审判”嘛!
“方明他每回从我这里拿不到钱,他就打我。所以我即便怀孕也不得不打两份工来养他。”
陶然亮出了她在m国的工作证明。
“他常常醉酒,烂醉之后就大发脾气。”
陶然再晒出几张照片。
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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