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让贝丝·哈蒙去接艾尔玛出院,自己则直奔州参议员办公室。
每个国会议员都在本州都有专门负责接待普通公民来访的办公室。
应该说这是米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也是优点。
众议员有,参议员老爷更有,区别是前者通常只在自己所在的国会选区里设立一个,而且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如后者,毕竟参议员多值钱啊。
而参议员老爷的办公室通常有好几个,分布在本州的几个大城市,其能量也大得多,全力以赴的话确实能推动不少事情,如果这些事情能给他带来选票和名声的话。
说起来这似乎有点类似生意,但把生意做到台面上总比暗中交易要好的多。
国会议员既然代表本州参加国会,那么自然要反映本州民情,同时也得替大伙干点实事什么的。
办公室里通常聘请有许多助理人员,他们会负责接待“访民”……不对,应该说是选民,将他们的诉求清晰完整的记录下来,然后分门别类汇总。
最终送到参议员老爷的案头。
参议员在这些诉求中挑挑拣拣,那些容易办到的且新闻效应巨大的,会优先处理。
其次是那些新闻效应巨大,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那就要延后,看看是不是能作为什么筹码去和别人完成一些利益交换。
至于没啥新闻效应的,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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