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的12月24日晚,米兹拉西拉比一家正在挂满闪闪发光的圣诞树下欢度“光明节”。
桌子上摆着半只烤火鸡,爱德华对这玩意实在是有点过敏。
名义上是鸡,但味道么……
这么说吧,上辈子小时候他曾经对这种生物抱有很大和很美好幻想,主要是看着那些西方影视剧里,每到圣诞总有那么一只看起来就非常好吃的,硕大的火鸡作为主菜。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哪怕是在大城市里,副食品供应依然是问题,虽然主妇们勤俭持家好歹能保证餐餐有荤腥,但肚子里塞满各种食材的,巨大的烤火鸡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和精神压力足以让人对其产生极其美好的幻想。
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大概不过如此……
后来有机会尝了一口才知道,这种出肉率高,又非常容易饲养的家禽,为啥没在中国被大规模养殖是有道理的。
基本上正常的国人,吃过一次后绝对没有兴趣碰第二次。
……
好在他通过一系列案件后,证明了自己的能力,顺便也提高了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餐桌上除了火鸡外还有苹果和饺子。
也算小小的为中国文化输出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饺子虽然也就那样,但比肉柴无味还充满腥味的火鸡肉可是美味的太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