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十条公理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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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尔曼法官等三人随即步入法官坐席。

        一般来讲,上诉法院辩诉没有一审法院审判场面那么激动人心,法庭里人不多,一般情况下只有书记员,偶然来旁听的被告及等候轮着他们上场的双方律师。

        还有就是一些无所事事的人,米国99.99%的庭审过程都是对外公开的,不管是谁只要有空都能进去旁听,通常旁听席上都会有些来蹭空调的熟面孔。

        庭审过程比较平淡,尤其是第一次上诉庭审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不多,常常是双方律师当庭向法官陈述做不长于半个小时的陈述。

        一方说完,另一方说,如此循环反复,直到法官们认为双方已经将各自法理阐述的差不多了为止。

        重点在法条适用和程序是否合法上。

        在爱德华看来这有点像是写篇小论文,辩护律师就重点问题,向法官团做出完整有序的司法阐述。

        公诉人方面也是如此。

        第二上诉巡回法庭很忙,统管纽约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三个大州的上诉案件,尤其是纽约州,向来以案子数量巨大,案情稀奇古怪而闻名。

        法院大楼里终日忙碌,一天要处理好十几甚至几十个案子,法官们分班连轴转,几个法庭同时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勉强达到平衡状态。

        这也是为啥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分为一线法官和资深法官的缘故。

        一线法官是审判主力,每人公款配至少一名司法助理和四个秘书。

        这年头还没个人电脑,而法官由于职业特殊的缘故,其在正式介入案件后的每一句话,都要形成书面记录,这些秘书都具备速记执业资格,他们就像华夏古代皇帝身边负责撰写《起居注》的史官一样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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