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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六十四)没有不散的合伙人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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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笔钱是放在身上,继续在深圳买房投资还是回到老家南昌买房,李娟犹豫了很久,下不了决心。

        如果回南昌买房,不到20万元就可以全款购买一套200多平米的房子,这样既解决了自己回老家不再回农村的烦恼,也解决了弟弟结婚的住房问题。

        但是如果买了南昌的房产后,李娟就没有更多资金继续在深圳买房投资了。

        在这样的进退两难中,她最终听取了陈杰的意见。

        陈杰在衡量李娟必须解决弟弟婚房的基础上,给她出了一个点子,那就是让她拿出10万元,在南昌交5成首付,然后装修费和后期的月供由她弟弟去交。

        装修后这套房子可以先给弟弟做新房结婚用。

        陈杰的主意很好,也算是解决了李娟的心头大事。

        但正是这种模糊合买、没划清楚未来如何分割的合作方式,导致10年后,南昌房价上涨10倍后,李娟回到南昌要卖掉房产分家的时候,弟弟一家人占着房子不放,也不同意卖。

        她的父母永远是站在她的对立面,弟弟那边,最后导致房子的产权虽然是她,但她却不能住也不能卖,也不能去法院告弟弟,按比例分家。

        剩余50万元,陈杰也帮李娟做了规划。

        从中拿出20万元,买一套50万元的房子自住。剩余的30万元继续跟着他们倒房子投资。

        李娟觉得这个主意很好,立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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