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楼 > 悬疑 > 娇妻案中见 >

第282章 左右互搏 (2 / 5)

 热门推荐:
        “我无法判断腹部的伤,是先用左手,还是先用右手。”

        这是真正的补刀子,而且是短时间内的操作。

        也不知是在嫌疑人动手之后,忽然想起来自己是左撇子,又该换了方向,还是为了掩盖自己,把责任推给马斌笙。

        罗斯脸上的伤不重,只是蹭破了皮,马斌笙头部的伤势也不重,可这些都不是判断惯用手的依据。

        当然,就算马斌笙自证自己的惯用手为右手,也难以服众,因为吃饭时间,马斌笙还是暴露了自己——左手持筷子。

        而后更是证明了,他左手右手都能写字。

        “幼儿园刚开始拿笔的时候,我是用左手写字的,后来上小学了,我妈花费了很长时间,逼着我改回右手。

        到初高中之后,我的左右手就发挥了大优势,特别是在抄笔记、抄作业的时候。”

        换句话说,他左右手都能用。

        现实版的左右手互博术。

        “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这是我的秘密,除了我初中高中的同学,没有人知道。”

        “罗斯是你的同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