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是带了十贯钱的,可是那该死的万年县令,非要三百一十贯才肯卖牛和车。这下倒好,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杨云突然灵光一闪“小郎君,要不然,咱们去四郎那里吃一顿,怎样?”
杨云所说的四郎就是程处默了,他姓程,名处嗣(四),字处默,号四郎。唐朝时,兄弟之间称呼一般不叫名字,按排号叫,老大叫大郎,老二叫二郎,老三叫三郎……
既然和杨义结拜了,又是排第四,叫四郎也合情合理,所以杨云才那样说。
“你知道路?”杨义好奇问。
“不知道,以前和阿郎在京时,几乎和程家没来往。所做的两次买卖都是程咬金找上门的。”杨云讪讪的笑了笑。
“那你不是废话吗?跟我来,我有办法吃了不用给钱!”杨义白了杨云一眼,然后阴阴笑了笑。
杨云听了却一惊,忙阻挡“使不得呀,小郎君,吃霸王餐要被抓进衙门打板子的!”
“谁说我要吃霸王餐了?”杨义好奇的看着杨云。他想了想,看向那十个壮汉“你们都过来,等会我们去找家饭馆,如此…这般…明白了吗?”
杨义将自己的想法都告诉了他们,十一双眼睛狐疑的看着杨义,都默默的点了点头。
随后杨义他们就去找饭馆了,经打听才知道,这里是靠近东市的平康坊。这里妓馆、酒肆、饭馆林立,是长安城重要的商业区,是长安城的红灯区。
杨义他们来到坊内的一家名为“黄三家”的饭馆。
饭馆并不气派,二层的小楼虽然挺新的,但也没有达到后世电视剧里花花绿绿、华丽到亮瞎眼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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