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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章 两种方式的纠结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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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急……因为保险公司打电话了,告知若不及时提供材料,业务就要被撤案!”

        “哦,这样啊……那这样吧,我帮你找个人,让他拿那张单据帮你复印一下,你看可以吗?”

        张小强千恩万谢,轻轻地挂断电话。

        张小强驱车飞快前往物业大楼,心里涌动着不平的思潮。他在想那位赵主任真是逍遥,上班就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似的。这样想的时候,车子已然来到大楼门前。

        东寻西找,张小强终于在三楼楼梯间碰到了那位帮他复印的年轻人。在他的千恩万谢声中,那位年轻人冷漠而懒散地完成了他的复印工作,整个过程使张小强急得直咬牙。他抓起复印好的单据,看看时间,再次道谢后飞速驱车前往医院盖章。

        医院的盖章人员从容地接过复印件端详了半天、研究了半天、询问了半天后,才缓缓拿起印章,“啪”一声扣在那张薄纸上。张小强道谢后,抓起纸张飞出医院大厅门口。他突然站定,看看时间,想着去保险公司会不会迟到的问题。

        突然他冷静下来,想道:“保险公司要的这个材料是复印件呢,还是必须为原件?”外面的冷风一吹,他不禁打了个冷战。僵化半天后他拨通了孙娟的电话。

        “报销后的黄色单据要原件呢?还是复印件就可以?”

        “必须是原件!”

        听到斩钉截铁的回答,张小强的心凉了下来。他手里捏着那张盖有鲜红大印的复印件,打着哆嗦,仿佛自言自语问:“为什么必须用原件呢?”

        孙娟沉重回答:“保险公司报销的原则本就是依据剩余额单据……这是规定……目的就是防止参保人员重复报销。”

        话已至此,张小强立刻明白,但他不甘心质询道:“这规定听起来合理,其实有不妥之处……它是在挫伤参保人员重复入保的积极性……换句话说,保险法并不阻止你参保A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之后,再参保B保险公司的意外险……”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参保时,法律承认你有多重保险的权利,两者权利是平行的,可在真正出事报销费用时,怎么就不是平行权利了呢,而是有严格顺序的串行报销方式……”

        “也就是说,这种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即使我们在多个保险公司参保再多的意外险都是没有意义的……这是不是一种政策的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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