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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赌徒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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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原指海边贝壳也。”白虎轻松地接过话来,代替了琉璃向大家解释这五个字的涵义。

        ...

        远在远古时期,在还没有发现世间上有金银的存在的时候,人类是以物易物进行交易的。但以物易物极其不方便,于是渐渐地,人们便用贝壳充当货币。

        从此,贝壳便成为了最早的货币符号,几乎所有与钱有关的字,都是贝字旁。

        除去以上的赌,贪,贫,贼,还有购,帐,贵,费,赊,贿,赂,赎,赚等等数不胜数,都纷纷证明着“贝”就是与金钱有关的。

        那么赌,贝者也。赌徒的心里只有赢,是不可能会有输的。他们只会记住赢钱那一刻心里的兴奋与刺激,那塞得满满的得意与满足感,难以接受输钱的心理落差。然而,现实却偏偏很残酷,赢得少输得多。

        “有赌不算输”——让一众赌徒们红了眼似的前赴后继,掏光了身家,也输掉了妻儿,万劫不复。

        于是,这便是“贪”。“贪”是今贝组成,意思是只在乎眼前的利益,不去考虑后果。

        那贪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或许会先赢几把,但如果不学会及时收手,那便会慢慢地再输回去,输光为止。“贪”便成了“贫”。

        贫者,分贝也。分了出去,输光了,也就没了,什么都没有了。

        那怎么办呢?自己的没有了,可是别人还有啊!于是赌徒的手便伸向了他人的口袋,这便是“贼”了。

        贼者,贝戎也。戎又可拆解为“戈”与“十”,“戈”为兵器,“十”为盔甲,都是包含了战争的意思。“贼”便是为了金钱而发起战争,引发暴动与伤害的人。明偷也好,暗抢也罢,总之逃不过锒铛入狱的命运。

        到头来都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落得个妻离子散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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