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哥原先跟着李福,烧杀劫掠没少干,也算是个小头目。他能活下来的最大原因是他胆子小,正儿八经杀人他不敢,投降倒是投得比谁都快。
被扔到外城开荒,得了几块地,原先都想跑,开荒开到几时去?三五年都未必能种粮。他们跑了,又被抓了,后来昧他们粮的长官被砍了,饭吃得饱,自然就不跑了。
开了荒,也是意外之喜,这地不算肥沃却也不贫瘠,日日埋上肥,来年开春就能用了。田开出来就归了他,每月还有粮能领,勤恳干活,也能吃饱穿暖。
人呐,只要能活下去,谁愿意刀口舔血?他如今有奔头,狗蛋成了里正,手下管着好几个村子,他与狗蛋也算相识一场,关系可不就拉近了嘛。
嘿,这里正啊,真是个好差事,领得粮都比他们多,他还偷听到城里长官与狗蛋说,里正每月能领钱哩。林哥也有个梦想,那就是当一当里正!
他听狗蛋说了,外城缺人呢。只要他多干活,让村里人安安心心种田,便帮他活动活动。哎嘿,狗蛋一人要转悠五六个村呢,多威风?林哥挑着担,开心地直蹦。
“刷――”
银光一闪,长刀横在了林哥脖子上。
林哥捏着扁担,两腿颤颤,若不是舍不得桶内的粪,他早软了腿。却原来他没看路,险些撞上前面的马车。
马车精致非常,林哥也想不出什么词来夸它,反正看起来比他这桶粪贵多了,可能值一百桶粪。这让他更加害怕,险些撞到贵人了……
那握着长刀的人,皱着眉,捂了捂口鼻,道:“小哥,此处离城门还有多远。”
林哥双股发抖,肩上的担子倒是让他稳住了,伸手颤巍巍往东边一指,道:“往,往东边走,路近些,大概过,过两个村子就到了。”
那人点头收了刀,便回了马车,道:“七郎,两个村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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