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发现哥大胖缺点后,果断跳出战圈,在旁边的森林伸手一拔,像是拔葱一般将一根参天古木拔起,当作棍棒握在手中,对哥斯拉进行棒打。
呵,打!
“卧槽,这就是你赖皮了啊!拳击就拳击,肉搏就肉搏,咋兴用武器的?你用,我也用!”
“金刚‘靓仔’选手在搏击比赛中公然犯规使用武器,这有违竞技比赛的公平,拉顿裁判似乎想亲自下场制止……快看,哥斯拉‘哥大胖’选手不甘落后,也使用了武器。难道我们的搏击比赛要从肉搏晋级到器械搏斗?”
卢远控制着哥斯拉也拔了一根大树握在手里,跟金刚较量起棍法。
这其实是卢远要更加吃亏,哥大胖手短,且只有三根爪指,金刚的手臂却很长,手指跟人类一样是五根,能更稳更有力地握住树棍。
而且,金刚比哥大胖要灵活!
但哥大胖的优势在于它现在是被卢远控制,卢远武学造诣极高,棍子耍得贼溜,且能一眼看出金刚的意图,它会攻向哪里,怎样能守住并反击……
打了一会儿,金刚发现用棍子也打不过这头胖恐龙,将手中树棍当作长矛,一矛向哥斯拉掷来。
哥斯拉以自己手里的树棍将之击落,金刚迅速再拔起周围的大树,不停向哥斯拉投掷。
卢远控制着哥大胖将爪中的树棍耍得飞起,将这些大树全部扫开。
打到这时,对于金刚和哥大胖之间的战斗输赢,卢远心里已经有了结论。
哥大胖在不变身红莲状态的情况下,与金刚在陆上搏斗,金刚占优。
哥大胖的灵活性太差,靠他控制,都只是跟金刚打得有来有回,若是原来的哥大胖,肯定被胖揍。
但如果哥大胖变身为红莲状态,使用体内放射,除非金刚有办法撑过那高温,否则一定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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