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木涉在一旁也看完了所有条款,嘀咕着看了眼镇定自若的行长,这种条约,打死他,他都不会在这里贷款。
贷款合同中除了各项限制条件,令高木印象深刻的一条便是:
贷款人每月收入流必须经由银行查验,若是判定当月收入相比上月有下降趋势,不具备还款能力,将有权收回贷款全额,且不会返还以收的金额与利息。
也就是说,为了不让到手的贷款金额飞走,大上祝善的收入必须保持稳定,最好还要有上升的趋势。
否则一旦收入有所下滑,银行可不会跟你客气,照这条款看,九成九是会直接收回金额。
而除了这令人大开眼见的条款,最重要的一项,也是他们来这里的目的。
贷款人用贷款金额所购置的房产,股票,我行都将保留第二继承权。(子女亲属为第一继承权。)
若贷款人意外死亡,债务将由继承人承担,若继承人收入不达标,我行有权进行特别申遗。
特别申遗:向法院提交相关程序,贷款人生前以贷款金额购置的所有物品资产,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将全部归属于九旗银行。
这项重要条款看上去有些复杂,可处处都透露着九旗银行吃死了大上祝善的态度。
照这条款看,他们永远不会亏。
“真是长见识了,你们九旗还真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把合同开发到了极限。”
诸葛丢下手中的合同,以不知是赞叹还是讽刺的语气朝行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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