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射猛禽需用良弓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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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黄司马当之无愧,我虽不懂练兵,但我却能看出士卒的精神状态,黄司马确有大将之才,在临沮一县之地埋没了这么多年,着实是屈才了。”

        刘琦评价的很走心,表情也很诚恳,让黄忠有种被承认和肯定的感觉,而且他的话也戳中了黄忠的心窝子。

        ”这孩子,说中了黄某的心事了……”

        黄忠出身不高,只是普通武人,在荆州这个由宗族掌控大权的地界,他这样的人想要出头实在太难了,南郡军中很多比他年轻的后辈,本领远不及他,却因与宗族沾亲带故,反而在各郡县军中出人头地,而他空有一身本领,还有宛城的军功傍身,在四旬的年纪也不过是一县军司马。

        如果不出意料,这军司马他很有可能就是干一辈子了。

        有本事的人,一般都不希望被埋没,除非他确实看不到亮光,但刘琦的出现和对他的重视,隐隐的让黄忠看到了一展抱负的希望。

        “承蒙刘府君和掾史如此看重在下,黄某不胜惶恐。”

        刘琦笑了笑,转过头冲着不远处一直慢悠悠跟着他的刘磐喊道:“堂兄,麻烦你把东西拿来。”

        刘磐闻言走来,他的手中一直捧着一个很长的精致木匣。

        刘琦接过木匣,在黄忠面前打开……里面是一张做工精良的黑弓。

        在汉军中,不同的弓有不同的用途,长弓用于步卒,短弓用于骑手,角端弓劲力强用于守城,且能够拉开越重的弓,便越是能够代表一个武人的能耐,是一种能力的体现。

        刘琦给黄忠看的这张黑弓,是以兽角、筋、竹木等物复合而成,工艺精良,比例精准,明眼人一看便是出自造弓大师的手笔。

        但令黄忠最为诧异的,不是这张黑弓的价值,而是其所代表的意义。

        《荀子·大略》中曰:天子彫弓,调侯彤弓,大夫黑弓,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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