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快一道旨意传遍天下!
皇帝昭告天下,所有参与选秀之女,一律实籍录籍,但凡冒充者全部剔除,另外,但凡实足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超过二十二周岁的尽皆不选!
第一条还好说,毕竟只要改回来也就是了,可第二条则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个时候的大明可没有婚姻法,民间女子婚配,普通都是十三四岁,更小的甚至还有十二岁成婚乃至童养媳的,高门大户的女子婚配要稍微晚一点,但是正常也在十六七岁就许了人家或者直接成了亲。
至于十八岁……那绝对是老姑娘了,再拖下来去别说找不到好人家,只怕爹妈都能被人在后面指指点点,戳脊梁骨了。
二十,二十二……二十五……
呵呵,那就不是老姑娘了,也不存在什么大龄剩女,直接就是没人要、有毛病、石女等等名头往上加也就是了,到了这年纪,还是去当尼姑合适一些。
朱厚炜一开始定的范围是十八到二十五,当即被几个老家伙给喷了回去,他么的这就是开玩笑。
十八九岁还好找些,二十岁往上……要真这么找,估计朝里面负责选秀的重臣,比如蒋冕同志能被天下人的口水喷成筛子……
最后在大臣们的坚持下,年龄下限放宽到十六岁,上限放宽到二十岁。
不过按照大臣的意思是下限十三,上限十七,被朱厚炜严词拒绝!
开玩笑,十三……那是犯罪,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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