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揽家族财权的是老四李玉良。
李玉良是个出色的商人,家族重大商务均由他抉择执行。
李玉良在家中很霸道,他晚上睡觉时,家族的同一层成员,谁也不许开门,走路,说
话。
二嫂在家族解体后这样评价他:“玉良为人节俭,也很勤力,下班后也不愿休息,坚持继续工作,这是李家优良的传统。不过,有时他却颇自私,不为别人着想……奶奶最疼爱玉良,他很有少爷脾气,只要有逆其意,使会掷电话,甚至将桌上的物件全摔到地上。在家中他是‘小霸王’,每个人都要迁就他。”
对李玉良,港岛作家这样评述他:“李玉良虽然是港岛的超级富豪,但却十分低调,除在1970年10月出席大丸百货10周年纪念的酒会外,多年来极少公开露面,也从未接受过传媒的采访。李玉良给公众的印象,是个拥有大量财富的神秘人物,新一辈港岛人知道他家底的并不多。”
老大,老二虽然死了,但李家老母还在,李家老母在的时候,李家还没有事情,但随着李家老母的去世,李玉良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李玉良以家族公司李兴业堂的名义发出指令,限所有家族成员必须在79年3月15日前全部迁出麦当奴8号的祖屋。
凡愿迁出者,每房可得150万至300万的‘分期赔偿’,每房的每名子侄可得馈赠70万至80万。
以后公司不再负担家族成员开支。
其中已逝的老二李玉麒一房,与李玉良一房,属200万‘分期赔偿’一档。
老三李玉麟特受优待,最终可得300万元。
迫迁的理由,是公司发展地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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