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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兴的反击,看似跟潘英俊攻击他时并不是那么强烈。
但效果绝对是对方无法轻易解决的。
他解决对方给自己带来的攻击和麻烦时,虽然带来很大问题,可找关系的话,还是能够解决的。
反观这次杨振兴的反击。
他直接拿出了对方恶意商业竞争,还有针对自己人身攻击的证据。
并找到律师,二话不说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潘英俊除非找到能让杨振兴让步的关系,不然他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就是利用规则,去对抗不按规则做事最大的不同。
恶意商业竞争没有什么好说的,潘英俊组织好几个人,在报纸网络上对他进行攻击。
已经不是简单的侵犯名誉了,他们做的事情足以构成诽谤罪。
只要法院那边确定证据没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够潘英俊他们喝一壶的了。m.
看到对方老板都已经反水,杨振兴把剩下的事情全权交给请来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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