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那年外公中风,身为长男的舅舅因病关系
且原本与其他亲戚的关系甚差,所以不用想
妈妈身为长nV,她的责任感,我懂
执意一肩扛下照顾外公的重担
我的父亲,同意将远在宜兰的外公,接回与我们同住
但是,我们一家四口,我和小我四岁的弟弟白天得上学念书
且父母白天也忙於工作,所以外公的情况,势必得聘请看护
因为母亲那边的人,没一个有空
或许也是因为外公与外婆离婚的缘故,所以其他人无法谅解吧?
就这样过了还算安稳的前半年,母亲为了赚更多的钱,找了位友人合资了美容沙龙的生意
可碍於手头资金的不足,又或许是时间紧迫的缘故
导致当时一大部分的开店资金是借贷来的,和"甚麽单位"借就不得而知了
其中也不乏和父母亲那边的人周转了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