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结婚的年龄,也要为了彩礼而嫁人。
当年秦家给的彩礼高,秦母的父母便不顾秦家凹贫苦、落后而把秦母嫁了过来。
那些彩礼,自然要留给弟弟盖房子,秦母出门子的时候,只得了两床被子的嫁妆。
因着这些经历,秦母愈发觉得女儿不好,她要生儿子,她也要在婆家挺直腰杆子。
但,事情就是这样,越是想什么越是不来什么。
秦母第一胎就是个女儿,婆家自然不高兴,可秦母更加排斥。
不过,到底是第一个孩子,再不喜欢也没有舍弃,而是随便养活着。
转过年来,秦母又怀上了,她担心又是个女儿,而当时的生育政策是: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儿的话,可以生第二胎。
但如果第二胎也是女儿,就不能再生了。如果再生,那就是超生,需要交纳罚款。
秦母便和秦父商量,他们不留在村子里,而是去外面生。
如果是男孩儿就抱回来,如果是女孩儿就直接丢掉。
这样也不会被罚款。
两口子就去了隔壁的县城,一边打工,一边准备生孩子。
结果生出来,发现又是个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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