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歌现在满脑子都是欠他的人情还不了,哪里还敢再接受,所以严词拒绝。
天雷见她坚持,便暂且不再提。
回去以後,天雷也打消了原本要出门的念头,重新打开包袱的时候才想起来又忘记把玉佩还给印歌了,只得再好生收着,想着下次见面再给她。
这一来二去,两人日渐相熟。
天雷时常能在锦yAn城碰到印歌活跃的身影,有时帮老头老太太送信,有时帮着小夥大姑娘传递信物,城里的捕快都没她这麽积极。
印歌对他也是越来越熟,偶尔碰上Ga0不定的事情,顺手就叫上他帮忙了,两人也算“工友”了。
手头宽裕的时候,印歌会请天雷吃个糖饼拌汤什麽的。天雷知她X子,便也不推拒。
大概因为赚钱不易,印歌在花钱的时候也很谨慎,除了请吃饭,天雷几乎不见她在自己身上花多余的钱。
眼看着她的荷包鼓起来,天雷问她:“攒这麽多也没见花什麽,是想发家致富?”
“积少成多,也不是不可以。”
她替人东南西北地跑一天,有时候也不过半两银子,天雷觉得等她成为百万富翁,估计得到下辈子去。
不过这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倒是挺值得佩服的。
“今天又是帮谁家找狗啊?”左右自己也没事,天雷乐得跟她跑跑腿。
“我瞧瞧。”印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翻着上面的记录。
天雷伸长脖子看了一眼,觉得她还挺尽职,那小本子上事无巨细,连路线都计画好了。只是最後得知他们今天是去捉J的,天雷的脸sE便有些奇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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