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广权年轻时便考上了东升的大学,所以一直在那边定居,是东升大学有名的高材生,一直致力于生物科学的研究。
于十几年前,发表过几篇关于生物学的论文,引得全国轰动,自己也获得了东升市十大杰出科学家的称号。
因为事业有成,便将女儿也接了过去生活。
如今过来参加叶宏达的婚礼,也有衣锦还乡的意思。
“胡叔叔也来参加宏达的婚礼?”叶庆雪问。
胡广权挥手笑笑道:“多年未曾回家,回来看看嘛。另外,来这边也还有点事。”
说罢,他扫了叶轩一眼,有些意外:“叶轩都这么大了。”
叶轩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回答。
胡广权见他寡言少语,便转过身去和叶庆雪闲聊。
“我听说叶老哥去了之后,就是你在接管公司,如今怎么样了?”
叶庆雪不好意思道:“也就那样吧,我一个女流之辈,能怎么样呢?准备等叶轩大学毕业,就慢慢转手给他。”
“哈哈,我可听说叶啸天老哥是一个天生的企业家,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遗憾而终,你们可不能给他们丢脸啊。”
“你看看,宏达就混得很不错嘛。恒太集团的项目经理,可比你们的那个世纪公司强太多哦。你们可得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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