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放火,则是为了隐瞒罪行。他联合外人盗窃了仓库中,价值百万港币的货物,来偿还他吃喝瞟賭所欠的债。
看完这些爆料之后,民众都不知道该同情他好,还是该谴责他才好。
论理说,他监守自盗,隐瞒罪行,烧死工友,肯定是罪大恶极的坏蛋,值得谴责。
但是,话说回来,同为韦氏的子孙,他的堂兄堂弟身居高位,薪水丰厚,福利多多。而他只是一个仓管员,薪水低,无福利,跟普通打工仔没区别。
如此不公平的待遇,心中有怨气,那也是在所难免的。
因此,大部分人谴责韦家杰,自作孽不可活。也有少部分人对其表示同情,认为他是积压了太多怨气,所以才对韦氏没有归属感,才舍得一把火烧掉仓库。
第四天,又有新料爆出来。
承保天堂药厂的澳洲金盾保险公司,拒绝为天堂药厂失火一案赔付保险。
原因是,纵火之人是韦氏的族人。天堂药厂是韦氏的资产,韦氏又一向是不曾分家,因此天堂药厂是韦氏共有。
韦家杰是韦氏族人,自然也是天堂药厂的主人。因此他纵火烧仓库,是个人故意毁坏个人财物,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这一消息爆出之后,引起了法学界的热论。
一部分人士认为,韦家杰不是天堂药厂的主人,因为他手中并不持有任何股份,他也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他纵火不能视为【自己故意毁坏自己的财物】,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一部分人士认为,韦家杰虽然未持有股份,也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根据华人的习俗,只要不分家,那么家族资产理应归每位家族人士所有。韦家杰身为韦氏族人,自然也是天堂药厂的主人,所以他纵火就应该是自己蓄意自己的财物,保险公司理应拒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