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致命之事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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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旦在公堂上承认了此事,她儿子的X命岂不是要完蛋了?

        张常慎一拍惊堂木:“大晋律例,主犯和从犯依罪之轻重而判刑。如果你儿子只是被人指使,那便可免于Si罪。可他要是主犯,斩立决。另外,此事李木已经招供,说此事是你指使,你可承认这一点?”

        李嬷嬷一个激灵,连忙道:“大人,冤枉啊。我跟文尚书和刘大人无冤无仇,为何要指使我儿子去沾一条人命?这全是我主子魏氏所使。而魏氏之所以吩咐我们这么做,则是其父魏大人的授意。”

        张常慎立刻JiNg神一振,重点来了:“你可拿得出人证物证?空口无凭,你要把罪行推到魏大人和魏氏身上,需得有凭证。”

        “有,有。”李嬷嬷道,“当时是魏府一个叫魏康的管事吩咐我儿子g的。文尚书的孙子也是他派人诱使到郊外的……”

        李嬷嬷知道自己跟儿子一家能否保命,全在她是否配合上,当即跟竹筒倒豆一般,将当时的情形一五一十叙述了一遍。

        她还举了人证:“我儿子也知道此事g系甚大,生怕做了这事,魏大人和二夫人会将他灭口,特意将这些事情写下来誊抄了几份,一份交给了我,另两份则交给了我亲家和我nV儿。我特意把这消息透露给了二夫人。二夫人忌惮我们,手里又没有b我家更好用的下人,便也没有灭我们的口。”

        张常慎只觉得今天的案子审得顺利的不行。要是所有的犯人都这么配合,还能主动提供人证物证,那他这个头也不会秃了。

        他立刻吩咐:“去,把魏康和李氏提供的这两家人一起提来。”

        差役走后,他让人将李嬷嬷关押,又提了春晴和春芬两个丫鬟走形式地问了几句。

        这两个丫鬟虽也是魏氏陪房的孩子,但因为年少不更事,魏氏担心她们嘴不严,担不起事,并没叫她们做什么Y私之事,便是连告都不告诉她们。

        她要做这些,都是吩咐李嬷嬷一家去做。

        因此这两个丫鬟不过是走了个过场,张常慎就叫人把她们押下去了。被关押的,还有魏氏的马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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