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急行的特种兵因为吕布发现了敌情,纷纷侧于马身一旁,盘于马肚之下,随后轻轻的落在草丛,警惕的望着前往。
很快,他们就知道双眼泛光的吕布,并不是发现了敌情,而是发现了他的梦求之物。
却见在前方百米的溪水旁,一支庞大的马群正享受这份难得的闲,自在地啃草,不时仰首警觉地察看周围。
在群马,有一匹傲气十足、毛发乌红的骏马,它不时非常潇酒地甩甩马蹄,偶尔轻声长嘶,有着其它骏马所没有的高贵之气。
却见这骏马驻立在一块溪水边高出的石头上,昂着首,怒睁着那一双玛瑙也似的红眼睛,那一双星目闪着慧捷和不逊,在同侪之,它是那么的杰出!那么不落凡俗,俨然是王者的风范。它清高,它骄傲!清高是因为它不落凡俗!骄傲是因为它是马之王。
众人小心翼翼地伏在草地,吕布紧张而兴奋地盯着马群,紧紧的盯着眼前的乌红骏马,贪爱之意,从他双眼流露出来。但是,兴奋归兴奋,吕布却不敢乱动。马群的警觉性非常高,稍有风吹草动,便会狂奔而逃,所以抓一匹马非常的难。
潘洋瞧着眼前的乌红骏马,对着身边的吕布说道:“大哥,这马看起来,十分有力!”
吕布笑了笑,轻声说道:“我在马场也待过数日,明白如何区分马匹的好坏。好马的肤色会很纯,毛也亮,而浑身上下没有一寸多余的肌肉,跑动时犹如闪电般迅速。我家主公和赵主公的马匹,就是马上乘。”随即,吕布指着那匹浑身乌红的马儿,道:“这匹马,瞧那份气势,绝对是马群之王。”
潘洋瞧了瞧吕布所指的乌红马王,看着这匹马王有力的四蹄,以及带着爆发力量的肌肉,咽了咽口水,问道:“大哥,你难道想把这匹马驯服了?”
吕布兴奋地搓了搓手,两眼发着精光,对着潘洋说道:“对!就是它了,今天说什么也要把它给驯服了。而且,要把这些马都带回去,毕竟主公想要成立一支强劲的骑兵队伍,需要这种野生的马!”说到这,吕布已经在自己的脑海,幻想自己骑上这匹马王的时候,威风凛凛的模样。
“大哥,就靠我们几个人,能抓到那些骏马吗?这支马群看起来,最少也有百多头了。”潘洋担心对着吕布轻声说道。
“呵呵,这你就放心了。我在飞驰马场里面可不是白待的,我可学习了许多关于马的知识。一般都是三五十匹或百多匹马儿组成一个马群,然后一起四处游荡。在他们的群体,个体之间在进食之后常互相清理皮肤,一般呈相反方向站立,然后将头伸到同伴的侧身,轻轻地啃拭对方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等。”吕布耐心的对着潘洋述说着马的习性,不过,他是越说越起劲。
“仲远,我可告诉你,这些马匹特别有趣。当双方啃拭的都是同一个部位的时候,如果一方改变部位时,另一方立即相应地改变部分,它们之间的配合,十分的默契而完善。”顿了顿,吕布瞧着不远出饮水的乌红马,道:“野生的马儿,有时也进行自身的护理,包括打滚、自我刷拭和驱散蚊蝇等,特别是在沙地上。休息和睡眠的姿势,有站立、腹卧和侧卧等三种姿势。不过,野生的马的警惕性很高,稍有什么动静,它们就会处于应急状态。”
“野生的马,不仅仅感觉灵敏,警惕性高,而且奔跑能力强。它们喜欢昼夜活动,但以夜晚为多,以草为食。恩,还有,这些野马很容易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到,比如说什么鞭炮、战鼓等等一些出现突然,声音比较大的物体。呵呵,很好笑的是,这些野马很怕飘忽不定的东西,就和我们人怕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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